武汉理工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流程

2019-05-31 11:11 | 新闻资讯

 一、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立项申请表》(附:培训协议、培训招生宣传资料、培训教学计划、教师团队构成、学员名单等材料)。
      二、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对申请立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培训项目予以退回,符合规定的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送学校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核。
      三、学校主管非学历教育培训校领导对培训项目审批签字。
      四、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持领导签名后的培训协议和用印申请单到校综合办履行协议盖章手续。
      五、承办单位持立项审批表和协议到计划财务处经营科办理相关手续。培训收入缴入学校财务处指定账户,并拍照后发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报备,收支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六、承办单位实施培训和日常管理,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单位须将在开办前三天将培训进度(培训课程安排表)发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
      七、培训结束后,如需发放培训证书的,由承办单位将培训合格学员名单报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发证,校办盖章。(不发培训证书的此项略)。
      八、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对所发证书实行网上认证管理。(不发培训证书的此项略)。
      九、承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须将结业学员名单和结业证书号及培训协议等资料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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